市公安局介绍,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道路通行效率,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,结合道路交通实际情况,决定对宝山区兰岗路等11条道路实施时段性禁货措施。详见↓
一、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,以下道路每日7时至9时、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(含)以上载货机动车通行:
1、兰岗路(铁峰路至通达路);
(相关资料图)
2、通达路(宝杨路至兰岗路);
3、铁峰路(宝杨路至泰和路);
4、南汀路(铁力路至铁峰路);
5、友谊西路(沪太公路至蕰川公路);
6、富长路(宝安公路至杨北路);
7、南大路(沪太路至祁连山路);
8、石太路(沪太公路至抚远路、蕰川公路至钱陆路);
9、锦秋路(祁连山路至真陈路);
10、祁连山路(环镇北路至祁连山大桥);
11、上大路(祁连山路至沪太路)。
二、上述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所示执行。
三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(来源:上海宝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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