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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远亲不如近邻”,邻里间不和睦,势必会经常引发各种各样的矛盾。近期,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人民法庭就受理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。
原告孙某以邻居韩某私自扩建栅栏和花坛堵塞了排水沟为由,起诉要求韩某拆除栅栏并将花坛周边的石块挪走。办案法官多年的经验告诉他,这很可能并不是一起单纯的排除妨碍纠纷,而应当是邻里关系不和睦导致的因气致诉,如果仅靠开庭审理不能完全解决问题,很容易激化矛盾,所以决定先去现场探查情况。
办案法官实地走访探查后,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,确定双方的邻里关系并不和睦,于是与双方单独谈话。向韩某释明,其扩建的栅栏确实占据了部分排水沟用地,理应拆除,否则不光承担败诉风险,更可能面临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。同时也劝解孙某,栅栏是一定会拆除的,但花坛的石块并不影响排水,而且还是邻居们茶余饭后休憩乘凉的好去处,对增进邻里感情有益无害。
之后将二人约至一起,多方疏导,让二人直抒心意,握手言和,至此双方各让一步,达成和解。一场“小胡同”里的邻里纠纷,背后是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“民生”缩影,蛟河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深入基层,走进群众,问计于民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原标题:《法官走进“小胡同”,解决邻里“大民生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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