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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公开征求意见通知,拟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。
记者在湖北省住建厅官网搜索发现,该部门在4月6日发布通知,对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。通知中,第5条“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”中提到“引导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,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、维修资金的业主,可根据管理规约约定进行催交。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、维修资金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纳入个人信用记录。”
事件在网上引发争议。有网友认为,这样的规定太“霸道”,对业主方不利。也有网友认为,拖欠物业费是否纳入征信问题属于民事关系,不应该由政府部门当“裁判”。
对此,湖北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回应称,针对此条目前收到很多意见,将向领导反映。
来源: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、澎湃新闻、顶端新闻
编辑:张余蓉
责编:徐悦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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